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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价泡沫在蔓延2006-09-05

房价泡沫在蔓延2

附录:指标介绍
购房资金成本/租房比率
购房资金成本定义为因购买房屋而承担的利息成本。它由两个组成部分:一是按揭贷款的利息支出;二是购房相对于租房的机会成本,即首付款的存款利息损失,因为如果选择租房,可以将用以购房的首付款存入银行获得利息收入,这是购房的机会成本。租房成本(或收益)即为租金。计算公式分别为:
􀂾 购房资金成本=房价×〔(1-首付比率)×按揭贷款年利率+首付比率×存款年利率〕
􀂾 租金成本(对于房客)=租金收益(对于房主)=年租金
我们比较购房资金成本和租房成本(或房租收益),借以判断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的潜力。对于潜在的购房者来说,如果购房资金成本大于租房成本,他们更愿意租房,削弱房价持续上涨的动力;反之,他们则更愿意购房,推动房价上涨。同样,对于投资者来说,如果购房资金成本高于房租收益,投资欲望将会下降,房价上涨将难以持续。因此,如果购房资金成本/租金比率大于1,房价将难以持续上涨。
上述购房资金成本/租房比率没有考虑有两个因素。第一,它没有包括房屋的购进价格和未来出售价格,而是假定两者相等,即假定房屋折旧率等于同类新房的价格上涨率。如果人们预期房屋将来增值,即房屋折旧率低于同类新房将来的房价上涨率,即使购房利息成本高于租金收益,人们可能在一定时期内依然选择购房,推动房价上涨。第二,它也没有考虑投资者的现金流约束:即使人们预期房屋增值,一旦租金收入不足以支撑按揭贷款的还本付息(即月供)而且房主其它收入来源有限,他们可能选择卖房,对房价形成向下压力。
尽管上述购房资金成本/租金比率没有考虑房屋增值,它仍不失为诊断房地产市场健康与否的有效指标。如果购房资金成本已经高于租金,并且人们由于预期房屋增值仍然选择购房,那么,房价上涨幅度将高于租金的增长,进一步抬高购房资金成本/租金比率。但这种增值预期无法长期持续,也是社会无法容忍的,因为它要求房价涨幅越来越大,或者说房价呈“发散型”上涨,这在理论上是不可能的,而且也没有国际先例。
月供/月租金对比指标
即使购房资金成本低于租金,购房出租可以赚钱,但贷款购房不仅需要付息还需还本。一旦租金下降,部分投资者将无力承受还本付息(即月供)的负担,即受到现金流约束。因此,有必要考虑月供/租金比率。月供与上述购房资金成本相比,前者包括按揭贷款本金的月付,但不包括购房资金成本中的机会成本部分。如果投资者没有其它收入来源,仅靠出租房屋支撑月供,那么当租金下降至低于月供时便会入不敷出,出现现金流问题,不得不抛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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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价泡沫在蔓延-中金公司研究部

要点:

  • 虽然中国房地产价格泡沫依然是局部的,但是泡沫正在向更多的城市蔓延。我们复查的12个城市的购房资金成本/租金比率在2006年初依然略大于1,但这一比率比2005年初上升了11%,表明房地产的总体健康状况有所恶化。

  •     某些2005年初房价泡沫现象已经比较严重的城市(如杭州和上海)的购房资金成本/租金比率和月供/租金比率继续攀升,买房越来越不如租房。在购房资金成本/租金比率去年明显小于1的城市中,这一比率一年之内大幅上升(如北京、苏州、沈阳),大有“后来居上”之势,说明房地产“泡沫”正在向这些地区蔓延。

  •     前瞻地看,我们认为2006年政府出台全国性的新政策抑制房价上涨的可能性较小。按揭贷款利率将保持不变,政府可能力图加强现有税收政策的执行力度抑制短期炒作、鼓励自住,以期拉动相关消费。

  •     我们判断除了以上海为代表的长三角地区之外,2006年房地产价格仍将继续上涨。购房资金成本/租金比率和月供/租金比率将继续攀升。上海地区的住宅价格将继续下跌,而北京和珠三角地区房价仍将上涨

正文:
     2005年初,中金公司研究部职员走访了全国近20个城市,实地采集了各类楼盘的商业信息,包括价格、按揭贷款和租赁数据等。数据的特点是样本中房价与租金一一对应,而非统计数据中平均值之概念,因而更能精确反映购房与租房的相对成本。我们构筑了两个购房/租房成本指标,购房资金成本/租金比率和月供/租金比率,并与香港1997年前同类指标进行对比,力图为我国房地产价格“把脉”。我们在2005年3月29日发表的“买房不如租房”的研究报告中得出以下主要结论:
􀁺 我国房地产价格总体已经开始“起泡”,购房资金成本和月供分别是租金的1.1和1.3倍。
􀁺 鉴于1997年香港房地产价格泡沫破灭时,购房资金成本和月供分别是租金的2.2和2倍,我们认为包括长江三角洲在内的某些地区“泡沫”风险凸现。具体地说,
􀂾 样本中近一半城市的购房资金成本大于租金,其中地处长江三角洲的主要城市购房资金成本为租金的1.3-1.5倍。
􀂾 四分之三的城市月供大于租金,其中长江三角洲的主要城市月供为租金的1.5-2倍。
2005年上半年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,力图抑制房地产价格的过快上涨。这些政策效果如何?我国房地产价格是否变得更为合理?带着这些问题,2006年春节前夕,中金公司研究人员对去年调查的部分城市和楼盘进行了复查。虽然我们不能保证调查结果没有一点误差,也不认为仅仅依靠上述这两个指标便可精确地衡量房地产价格的“泡沫”或“非泡沫”程度,但我们的分析结果也许可以为诊断我国这一年来住宅价格“健康状况”的变化提供一些参考。
购房资金成本/租金比率
复查的12个城市的167个楼盘这一年来购房资金成本/租金比率几乎均有所上升,平均升幅为11%,并且这个比率在更多的城市超过1(表1)。这一指标的提高主要是因为房价涨幅依然大于租金增幅(图1和图2),与2006年1月1日住房按揭利率的上调关系不大。因此总的来说,与2005年相比,2006年买房更不如租房。
2005年购房资金成本远高于租金的某些长江三角洲地区,房价涨幅明显放缓(如杭州),甚至房价出现下跌(如上海),说明房地产调控政策取得了一定效果,这些城市的住宅价格泡沫正在被逐渐挤出。但是,房价下跌令许多原先打算卖房套利的投机/投资者转卖为租。结果租金降幅更大,使购房资金成本/租金比率进一步提高。在房价上涨预期已经明显减弱的情况下,更多的人将选择租房,而不是买房。这预示着房价涨幅将进一步缩小甚至房价有进一步下降的可能。

在购房资金成本/租金比率去年明显小于1的城市中,这一比率一年之内大幅上升,在北京和成都超过了1,在苏州、沈阳和深圳已经逼近1,大有“后来居上”之势,说明房地产“泡沫”正在向这些地区蔓延。北京和苏州2005年房价涨幅较大,但是租金下降, 购房资金成本与租金已经基本持平,未来房价涨幅必将趋缓。而广州和深圳2005年尽管房价大涨,租金涨幅也很大,目前购房资金成本依然低于租金,未来房价有继续上涨的空间。

月供/租金比率
目前12个城市的月供/租金比率平均为1.3倍(表1),与2005年基本持平。尽管2006年初利率水平的提高增加了还本付息的负担,但是去年3月首付比例的提高降低了之后购房者的月供负担。由于利率上升幅度较小,首付比率上升对月供的影响大于利率的作用。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月供/租金比率应该明显下降。之所以这一年中月供/租金比率基本持平,是因为房价涨幅大于租金。月供/租金比率没有恶化与央行2005年3月17日公布的取消按揭贷款优惠利率和提高首付比例的政策有关,因为这一政策提高了炒房成本。

对于2005年初已经购房的人来说,他们的月供负担与房价或首付比例的变化无关,而利率水平的提高加重了还本付息的支出,使房租下降或者升幅不大的城市的月供/租金比率有所提高。这个比率如果进一步上升,受现金流约束较大的投机/投资者将难以以租养房,不得不抛售。

具体地说,杭州、上海和南京的月供分别是租金的2、1.8、和1.6倍,居复查的12个城市之首,其中杭州的情况与香港1997年房地产价格泡沫破灭前夕相若。北京和苏州的月供/租金比率上升较快,而且从去年的0.82倍分别上升至今年的1.09和1.07倍。这主要是因为房价涨幅明显快于租金。相比之下,由于租金增幅较大,广州和深圳的月供/租金比率这一年来维持在1倍左右。

结论
中国房地产价格泡沫依然是局部的,但是泡沫正在向更多的城市蔓延。在过去的一年中,我们复查的12个城市的房地产价格的总体泡沫依然不大,表现在购房资金成本/租金比率依然略大于1。但这一比率比2005年上升了11%,表明总体健康状况有所恶化。某些2005年初房价泡沫现象已经比较严重的城市的购房资金成本/租金比率和月供/租金比率甚至继续上升,买房越来越不如租房。

前瞻地看,我们认为2006年政府出台全国性的新政策抑制房价上涨的可能性较小。按揭贷款利率将保持不变,政府可能通过强化现有税收政策的执行抑制短期炒作、鼓励自住,以期拉动相关消费。我们判断除了以上海为代表的长三角地区之外,2006年房地产价格仍将继续上涨,但涨幅将进一步回落。购房资金成本/租金比率和月供/租金比率将继续上升。上海地区的住宅价格将继续下跌,而北京和珠三角地区房价仍将上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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